住在龙城 2009/12/1 10:40:00
经太原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将委托太原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为CG-0933,位于和平北路以东、三给村用地以北、滨河西路以西,出让面积为631834.5平方米,用途为商业、住宅,出让年限住宅50年、商业40年。基本规划条件:容积率地块一不大于2.0、地块二、四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本地块按照现状整体出让。地块现状为三给村、小东流村果园地、菜地、蘑菇大棚,部分临建活动平房、施工人员临时居住房,一条国防光缆。起始价为9288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9288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竞买申请
有意竞买者应于二00九年十二月十八日至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节假日不休息)索取有关文件资料,并向太原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符合竞买条件者,方有资格参加竞买。报名时需申报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及告知的有关内容,在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文件中有具体规定和说明。
四、竞买时间及竞得人的确定
申请人在竞买申请期限内,凡符合竞买条件并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竞买人,须按确定的挂牌出让时间参加竞买,挂牌时间为二OO九年十二月十八日至二O O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节假日不休息),否则,视为违约。竞得人的确定方式为价高者得。
五、申请及出让地点
太原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金刚堰路2号国土大厦一层)
咨询电话:(0351)3586600
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详情及有关新的变更事项以太原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内公告牌为准。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杏花岭区化工路一宗土地转让
经太原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受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和转让人的委托,我中心将公开(挂牌)转让一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如下:
一、转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转让人为山西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转让地块编号为HGZ-0920,宗地位于化工路11、13号,化工路以北、富力城以南、省五建以东,面积为7820.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出让年限50年。容积率最小2.5、最大3.0,建筑密度最小15%、最大20%,绿地率最小35%,控制高度70米。宗地按现状转让。公开转让土地最低交易价为703.827万元,竞买保证金为34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申请竞买
有意竞买转让宗地的意向竞买人,应于二OO九年十二月十六日至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工作日)索取有关文件资料,并向太原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提出竞买申请,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意向竞买人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有资格参加竞买。报名时需申报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及告知的有关内容,在公开转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文件中有具体规定和说明。
四、竞买时间及竞得人的确定
意向竞买人在竞买申请期限内,凡符合竞买条件并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竞买人,须按确定的挂牌转让时间参加竞买,挂牌时间为二OO九年十二月十八日至二O一0年一月四日(工作日),否则,视为违约。竞得人的确定方式为价高者得。
五、申请及转让地点
太原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金刚堰路2号国土大厦一层)
咨询电话:(0351)3586600
本次公开转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详情及有关新的变更事项以太原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内公告牌为准。
太原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